建筑垃圾处置未备案?罚款10万元!

7月31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局举行2024年建筑垃圾监管执法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第1眼新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局围绕推动落实“六个全覆盖”(建筑工地和运输企业行政约谈承诺全覆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审批监管全覆盖、建筑工地和消纳场出入口智能监控全覆盖、建筑工地和消纳场出入口防尘措施全覆盖、建筑工地和运输车辆监管公示全覆盖、建筑垃圾消纳场合法设置规范运行全覆盖),加大建筑垃圾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其中也涌现了不少典型案例。

今年4月,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在日常执法巡查中发现,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土建一期05标段第3工区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未备案该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方案。5月22日,渝北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未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在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未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在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问题事实清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接受调查处理、送达处罚告知等程序后,在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的情况下,6月24日,渝北区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未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在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备案的行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的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共计立案查处建筑垃圾违法案件1919件,罚款652.58万元。其中3月1日以来,全市共计办理建筑垃圾违法案件1649件,共处罚款566.46万元;轨道交通15号线建筑垃圾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涉嫌违法的线索91条违法线索(总队直接立案查处违法线索19条,交办区县查处违法线索72条)建立问题清单,打表推进。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自即日起到10月底按照‘守好源头、管好运输、控好末端’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开展建筑垃圾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形成执法监管闭环,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建筑垃圾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依法对建筑垃圾的源头、运输、消纳3个环节共计31个重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堆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经许可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等行为。”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处长辜敏介绍。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